各设区市工信委、赣江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,省科学院科研管理部门,各有关高校,部分军工企事业单位:
为推动军民用资源共享,促进民用高新技术领域适用技术与产品向军用转移应用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防科工局决定编制发布《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(2017年度)》,向军队和军工领域推荐相关技术与产品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防科工局部署要求,现就我省信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领域
主要针对陆军装备建设需求,重点围绕先进材料与制造、车辆与工程装备、动力与传动、指挥与控制、导航与定位、探测与目标识别、光电与火控、电磁炮与激光武器、电磁兼容与防护、防化、火工品与火炸药、智能无人装备或平台、管理与制造信息化、电子对抗、核心电子元器件、新能源、模拟仿真、可靠性与维修保障等领域,采集和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高新技术与优势产品信息。
二、推荐对象
全省民用企业(含生产民品的军工企事业单位)、科研机构和高校。
三、推荐步骤
(一)各设区市工信委、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填报《〈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〉(2017年度)技术/产品信息采集表》(见附件1)。
(二)各设区市工信委、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对本地区采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、汇总,并报省国防科工办。
(三)省国防科工办对全省采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复审和遴选,对决定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,并汇总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防科工局。
省科学院、高校、军工企事业单位推荐技术与产品信息,请参照上述要求初审把关后直接报送省国防科工办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面向军队和军工领域编制发布《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》是国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,是加快“民参军”步伐的有效途径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对照推荐领域和要求,积极采集和推荐相关技术与产品信息,促进本地区、本单位技术与产品向军用转移应用。
(二)注重质量。各单位要注重采集推荐信息的质量。数据材料要真实、清晰、完整,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(报送时须附企事业单位的非密审查意见,见附件2)。
(三)及时上报。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报省国防科工办。联系人:航空工业管理与军民融合推进处刘建辉、刘奇志,联系电话:0791-86229725,电子邮箱:gfgbhkc@jxgfgb.gov.cn,通讯地址: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昌东大道8699号国防科技大厦,邮编:330029。
本通知电子版可在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(http://www.gstzyz.com/xxgkdt/tzgg/)下载。
附件:1.《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》(2017年度)技术/产品信息采集表
2.推荐技术/产品信息保密审查意见
江西省国防科工办
2017年5月9日
附件下载:附件1.xlsx 附件下载:附件2.xlsx
|